建筑与设计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(试行)
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,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,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,根据《金沙总站6165地址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科大政发〔2024〕81号),结合我院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教学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系院长、党委书记
副组长:系副书记、分管副院长
成员:系其他领导、各专业负责人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,人数不少于7人。
二、转入、转出专业及人数
(一)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受限制。
(二)各专业转入总指标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生人数的5%—20%范围内(具体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)。
三、转入基本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凡申请转入建筑与设计系专业的本科生必须符合《金沙总站6165地址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科大政发〔2024〕81号)相关规定。
(二)基本要求
转入采取面试综合考量确定转入名额和名单。
四、转出基本要求
凡申请转出建筑与设计系的本科生必须符合《金沙总站6165地址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科大政发〔2024〕81号)相关规定。
五、转专业遴选办法
(1)转入采取面试综合考量,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。
(2)面试综合考量学生心理素质、专业学习兴趣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,面试成绩占比100%。根据面试结论,择优录取。
(3)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六、转专业工作流程
(一)学生申请
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《金沙总站6165地址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),并于春季学期第1 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系审核同意后的《金沙总站6165地址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,交至系教务办公室。
(二)系审核
(1)对转出申请的审核。由教学副院长、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。
(2)对转入学生的考核。系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并由系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。经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,由教学副院长、副书记签署同意接收意见。经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名单需院内公示3天,公示结束后,加盖系公章后,由系教务办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《金沙总站6165地址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及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》统一报送本科生院。
六、其它
本细则自2025年1月起执行。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金沙总站6165地址潇湘学院建筑与设计系
2025年1月6日